「稱頌上帝」

詩篇 72:17-18
他的名要存到永遠,要留傳如日之久。人要因他蒙福;萬國要稱他有福。獨行奇事的耶 和華 ─ 以色列的神是應當稱頌的!

詩篇七十二篇是第二部份詩篇最後一篇 (註: 詩篇共有一百五十篇,分為五部份)。詩篇七十二篇是一個 對上帝的《榮耀頌》(doxology),正如崇拜結束時會唱三一頌,將一切榮耀頌稱歸給上帝,與及提醒會眾離開崇拜後在未來一星期的生活中,繼續稱頌上帝。事實上,由第一部份至第五部份的詩篇,每部份最後一篇的詩篇都是一篇榮耀頌。

作為一部份的總結,詩篇72:17-18,鼓勵和呼召祂的聖民,將上帝的名永遠存留 (endure forever), 太陽存留多久,上帝的名也傳留( continue) 多久。萬國萬民在萬方都要稱頌祂的名為有福,也要因祂的名蒙福。對神時刻的稱頌 (praise) 應當是我們每人每日,一生一世追求最高的目標。

稱頌神,我們承認主是那位獨行奇事的主,獨有祂將救恩賜給世上的每一個人,每個祂以奇妙的手創造的受造者。

稱頌祂,因為在我們的認罪禱告中,我們見到自己的罪惡,更加見到祂有豐盛的憐憫,不將我們當有的刑罰降臨在我們身上。

稱頌祂,因為祂是那位極之樂意聽我們禱告的主,當我們在禱告中經歷祂的實在,我們不得不衷心的感謝祂。

稱頒祂,因為祂是那位在我們未知的前路上,繼續帥領我們的主,我們可以坦然無懼,時常來到祂的施恩寶座前祈求,為要得憐恤、蒙恩惠,並有隨時的幫助。

所以,在 ACTS(讚美、承罪、感恩及代求),我們是以稱頌開始、以稱頌進行,並以稱頌為結束和目標。願意我們每個人從今時開始,每天人刻以稱頌上帝為最高目標。阿門。